昂仁县论坛
为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通告:
一、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林区。
二、不准在林内和林缘吸烟以及随意丢弃烟蒂等。
三、不准在林内和林缘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准在林内和林缘上坟烧纸、焚香、点蜡烛。
五、不准在林内和林缘放飞“孔明灯”。
六、不准在林内和林缘烧荒、烧地格、焚烧秸杆等。
七、不准在林内和林缘生火取暖。
八、不准在林内和林缘野炊、烧烤。
九、不准违规进行实弹射击演练、爆破等活动。
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情节轻微的予以经济和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海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海城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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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