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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年北海市教育局、海城区教育局对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便于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今年海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分区划片,按“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相对就近分配入学,在学校*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在庙山小学区域的适龄儿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要求: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接待人员:*胜蓉老师。
3.学校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海城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将海城区招生简章及庙山小学招生办法在5月13日下午进行张贴,并对未来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居委会加以核实了解,及时掌握择校的信息。
4.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5.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服务项目、填写表格工具等等。
三、招生办法:
(一)学制
小学学制为六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
(二)就学年龄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且身体健康无严重的传染病。
(三)招生计划
按照招生计划和方案招生计划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拟招3个班。
(四)申请入学条件
1.监护人需如实填写《海城区小学入学报名表》的有关内容。
2.准备适龄儿童1寸半身正面免冠近照一张并贴在报名表上。
3.报名时要交验以下佐证材料:
A.海城区户籍人口(正读生)要交验如下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1)户口本: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房产证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如没有房产证明的,到村居委出具证明)
B.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生)要交验如下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1)户口本: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居住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属银海区、铁山港区、涠洲镇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提供截止年6月30日满6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及出租房屋完税票据。
(3)务工证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注册地在海城区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截止年6月30日满6个月以上的营业执照;或提供在海城区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截止年6月30日满6个月以上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卡(可开学注册时交)。
四、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邱君辉
副组长:*胜蓉
组员:曾明**燕玲冼润张艳华林波
后勤服务:蔡道燕
五、招生范围:
1.庙山小学服务范围的海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2.在庙山小学服务范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六、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5月11日:制定我校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5月13日:在庙山小学区域村居委的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