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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20 10:57:00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教育局*委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风廉*建设巡察,并于8月23日向教育局*委进行反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教育局*委高度重视,坚持照单全收、不打折扣的整改思路,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下发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强力推进巡察问题迅速整改。

(一)局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

针对“教育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把*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融入业务工作不够,对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不到位”问题

专题召开**班子会,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风廉*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明确今后工作思路和方向。突出抓好*委领导班子、*委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对*风廉*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逐项督促落实。严格落实《*风廉*建设主体责任状》考核内容,推进基层学校*风廉*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针对“领导班子没有形成合力,凝聚力不强,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不同程度存在不愿负责现象,工作态度不积极”问题

制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关于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重新调整副局级以上领导的工作分工。通过*委书记、局长和每名班子成员推心置腹的谈话,解开班子成员工作中顾虑,明确职责,摆正位置,进一步增强班子整体合力。

针对“教育局存在文件多、会议多现象,‘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做到能精简的会议必须精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建立教育网平台,加强无纸化办公,减少基层单位负担。

(二)局机关存在问题

针对“局机关向基层借调人员较多,部分基层单位相互借调工作人员手续不健全、不规范,个别员工借调后长期不在岗,变相‘吃空饷’,教育局人事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制定《关于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的清退办法》,对教育局*委任命的名领导干部,马上办理调动手续,捋顺关系。对局机关借用的48人,采取“清退一批、安排一批、留用一批”的方式进行清退,目前已经清退3人。对借用到外系统的39人,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否则建议相关部门停发工资,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教育系统内部之间借用的88人,在借用单位有空编的前提下,可以办理调转手续,若无空编,又是急缺的学科,重新规范借用手续,其余人员退回原单位。目前,教育局正在积极协调市编办、人社局等部门开展整改,预计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

针对“教育局对社会办学机构审批不严、监管不到位,导致我市社会力量乱办学、无照办学现象普遍,不但扰乱教学秩序,也存在各种隐患,教育局履职不到位”问题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管理的规定》,设立职业教育科,建立职业教育科、审批科、内保大队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同时,成立教育局执法队,会同相关部门,针对无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规范、查处和综合治理。

针对“干部交流管理使用力度不够,部分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长达十多年未进行岗位交流,增加岗位廉*风险”问题

制定《校长交流实施方案》,采取城乡学校校长交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校长交流方式开展工作。计划年完成应交流人数的1/3,年完成应交流人数的1/3,年全部完成。

针对“教育局对一线教师的奖励激励制度不完善,不少教师存在‘高级职称到手、奋斗目标到头’、‘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一个样’思想,教学积极性不高,教育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同步”问题

制定《海城市教育系统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立评聘分离、定岗定员、内部交流等收入分配制度,在学校内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末位待岗”的竞争机制。目前,绩效工资有关工作,教育局已经上报市*府,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局等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后执行。

针对“行风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教师为人师表、师德修养不够,年节收受红包、有偿乱补课、乱排座位等现象仍未杜绝,学生家长敢怒不敢言,由于各种因素产生学苗流失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问题

严格执行《海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绩效工资与师德挂钩制度,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按规定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学校责任。加强监督执法,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查实必惩,对首次查实违规有偿补课的公办在职教师,实行组织下行调离,再次查实,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解除聘用合同。建立实名举报奖励制度,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针对“教育局在学校校服订购中并未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校服订购工作无标准无程序,不公开不透明”问题

制定《关于公开招标中小学校服供货商的方案》,成立校服采购委员会,授权海城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成立由专家、学校、家长、学生代表组成的校服款式征集委员会,由委员会公开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商提供的中小学各三款以上校服;委托中介代理机构在海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招标结果向全社会公示。

针对“教育局部分直属机构以工作单位动迁、合并为由,默认允许部分职工常年不在岗,教育局在此历史遗留问题上疏于管理”问题

及时与人社局、编办、财*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对不在岗人员,采取分流一批、留用一批、解聘一批做法,积极稳妥、分期分批消化解决。

(三)基层学校及单位存在问题

针对“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公章管理不严格,单位公章流失在外十多年,致使分管工作常年失察失管”问题

目前,教育局已将“海城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办公室”公章收回,作废封存。规定海城市中小学校服监督管理工作一律使用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公章,并且每次使用公章需经工作人员及主要领导两人以上签字,并严格作好公章使用记录。

针对“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工作纪律要求不严,单位领导对长时间缺勤教职工仅以每月考核元全勤奖为管理手段,导致部分*员及工作人员长年上‘花班’,教育局在基层单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上失管”问题

召开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全体员工大会,要求每名教职工做出承诺,明确今后工作中出现空岗、旷工等行为将严肃处罚。同时,设立指纹机,每天早、中、晚三次指纹考勤,切实加强工作纪律。

针对“中心幼儿园新生招收工作公开程序不够,新生入园标准不透明”问题

制定中心幼儿园《招生整改措施》,确定公开信息、网上报名、资料审核、现场抽签、入园体检、办理手续、阳光分班等七大入园程序,确保幼儿入园公平、公正、公开。

针对“教育局部分直属机构落实停薪留职相关文件要求不严格,停薪留职人员期满既未按规定与所在单位续签停薪留职合同,也未按照要求办理其他应办手续或返回所在单位上班”问题

11月1日,3名教职工已办理完辞职手续,辞去公职。今后,全市基层学校都将认真执行教育局有关制度,严格系统内职工管理,停止办理教职工停薪留职。

针对“部分保险公司与基层学校主要负责人私自联系,由学校配合在校园内进行商业宣传,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学校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严格执行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度城镇在校学生和入托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禁止保险公司与基层学校主要负责人私自联系捆绑和强制推销保险。同时,每季度采取召开家长学校会、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针对“部分学校基础建设工程未进行招投标,也无法提供班子会议记录,仅凭他人介绍或由建筑商私自与单位领导联系确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与财*局协商制定《关于教育局直属单位集中采购实施办法》,明确集中采购目录、定点采购范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内容。制定《学校基础工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基础建设工程,必须经过班子会议进行讨论、决议,并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将项目档案材料上报计财科审查和监察室备案。

针对“教育系统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支出现象,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不严格,不彻底”问题

明确要求基层学校在人、财、物等重大事项上都要有专人分管,尤其在财务上要成立财务领导小组、财务监督小组,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针对“部分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需进一步规范管理”问题

制定《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若干规定》,提高准入门槛、明确责任主体、规范管理流程、完善监督体制,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针对“基层学校普遍存在请销假制度不健全现象,部分教职工长期休病假只是口头提出,没有书面请假材料,也无医学诊断证明,教师管理失之于宽”问题

制定《海城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病事假、旷工人员、女职工生育待遇、婚丧假待遇等相关规定,强化领导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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