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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10日—12日进行,为确保考生的健康和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海城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通告如下:
1、严禁一切人员在考点周围米内聚集。
2、严禁一切与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无关的车辆在考点周围滞留。
3、考点周围的商贩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摆摊设点。
4、严禁在考点周围做各种招生宣传。
5、1月10日——12日考试期间,海城二中、海城三中、海城四中和兴海中心小学门前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6、考试期间,请考生及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希望广大市民和考生家长积极配合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为考生营造一个温馨的考试、休息环境。对故意违犯或不听从劝阻者,有关部门将采取必要措施强制执行。
海城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来源:海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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