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仁县论坛 海城市公安局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 - 昂仁县论坛 - Powered by Discuz!NT Archiver

昂仁县论坛

首页 » 问答 » 常识 » 海城市公安局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
TUhjnbcbe - 2020/12/21 1:47:00
北京治疗白癜风手术要多少钱         http://pf.39.net/bdfyy/

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

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按照《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市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二、携犬外出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所养犬用束链(强)牵领。

三、养犬不得扰民。

四、犬只排泄的粪便必须立即清理。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规予以处罚。

海城市公安局年8月

来源:海城市正发布

海城圈,海城人自己的朋友圈!

???????

???????

10万+海城人选择订阅、

1
查看完整版本: 海城市公安局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