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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12号)和《厦门市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小学毕业
(一)毕业考试
小学英语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6月29日进行;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30日进行。毕业考试工作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指导各校组织开展。(具体实施方案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二)毕业和结业
各小学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资格。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四)报名办法
1.本区学校毕业班学生
学生持户口簿原件向毕业学校报名。报名时,学生应如实填写《厦门市同安区二0二0年初中招生报名表》,缴交户口簿原件(供学校核对)与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2张。
户籍在同安一中招生片区的学生还应缴交户口簿复印件(学校核验,原件复印)。要求“捆绑派位”或不参加摇号派位的学生,其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向同安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参加同安一中摇号派位的学生(即港澳台、驻*部队子女)和要求照顾录取的学生应填写《同安区年初中招生照顾录取(派位)申请表》(附件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送毕业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汇总后打印《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规定时间送区教育局。
根据厦委组〔〕号以及同安区委区*府关于人才管理的相关规定,人才子女申请*策照顾升学,应于6月3日前向子女所在学校提供各类人才认定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个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2),由教育行*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入学。
2.在区外学校就读的本区户籍毕业班学生
原在区外小学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学的本区户籍毕业班学生,应于年6月1日前持户口簿(原件)向户籍地学校提出参加本届小学毕业考试申请,依照本区毕业班学生报名方式向户籍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号”“准考证号”和“派位号”编造方法
1.报名号
各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户籍情况编造,本区户籍在前,区外户籍在后,本区户籍中参加同安一中摇号派位的学生应排在最前面。“报名号”为7位数,第1、2位为中心小学、直属小学、民办学校代码,第3、4位数为学校顺序号,第5、6、7位数为考生顺序号,各中心小学可根据本单位校数情况自行确定完小顺序号。
2.准考证号
“准考证号”是考生参加小学毕业考试的座位号,“准考证号”通过电脑随机生成。“准考证号”为8位数,第1、2位数为中心小学(直小、民校)代码,第3、4位数为考点代码,第5、6位数为考场代码,第7、8位数为学生座位号码。
3.派位号
“派位号”是今年小学毕(结)业生参加同安一中初中招生摇号派位号码。“派位号”为6位数,第1、2位数为派位代码“10”,第3至6位数为参加派位学生顺序号。各校应于规定时间上报大同和祥平两街道办户籍(落户截止日期为年5月31日),且升学第一志愿填报同安一中的学生人数,再根据教育局给定的“派位号”起讫号码和学生“报名号”顺序依次编造“派位号”。
学生的“报名号”“准考证号”和“派位号”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六)工作要求
各中心小学、直属学校要成立“年小学毕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各毕业学校要安排教师认真核实学生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家庭住址,仔细核对学生所填写的户口所在地(或非本区户籍暂住所在地)中学与划定的片区中学是否相符,参加同安一中初中招生摇号派位学生名册要上墙公示。各校要规范考务,严肃考纪,认真执行“逢考必严,是考必真”的工作规定,确保本次毕业考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择优择校。
(二)招生对象
1.在本区公办学校、正式批办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小学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学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录取办法
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提前录取
本阶段主要是特色校(班)的招生,以及补充生源招生。
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参加提前录取阶段的学校招生,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1)厦门外国语学校面向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区招收多语种学生30人。录取办法为学生自愿报名,学校从报名学生中随机抽取集海同翔片区学生人参加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根据招生计划指标,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科技中学科技班面向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区招收小学毕业生50人。(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3)厦门集美中学诚毅班面向全市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毕业生人。(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普通中学
(1)同安一中
摇号派位录取初中新生名(含照顾录取人数)。大同、祥平街道办户籍(含经审批可参加派位),升学第一志愿填报同安一中的今年小学毕、结业生可以参加摇号派位。摇号派位工作于7月4日上午在第三实验小学进行,参加派位的学生名单派位前在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
(2)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
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片内生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需缴交的材料详见学校招生通告。
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在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余额面向同安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补充生源,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采取随机派位录取。(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3)其他中学
各中学根据所划定的招生片区(详见附件1)录取片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
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迁移,或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合法经商,家庭在经商地实际租住,学生本人可向居住地片区中学(同安一中、厦门实验中学除外)提出跨片区录取申请。接受申请的中学应认真审核申请人送交的材料,在有空余学位并确认申请者家庭生活基础在本校招生片区后,按照“先购房再合法经商(满一年)或企业合法用工,最后自谋职业”的顺序分批招收。同批次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收容量时,学校可采用细化申请条件或摇号派位方法公平确定招收对象。对拟接收的片外生,接收学校要编造名册(附件5),于规定时间连同个人申请材料送交教育科。
在我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可就近申请入读居住地片区中学,(第二外国语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招收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学生,符合跨片区申请条件的除外)。片区中学因学位紧张无法全部接收时,优先接收监护人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的①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同安区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同安区务工;②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市连续暂住1年(含1年)以上,且目前在同安区暂住;③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最近2年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1年(含1年)以上的毕业生。在大同、祥平街道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服从调配,到包括莲花、洪塘、五显、汀溪、新民、西柯等镇和竹坝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中学就读。
永红小学、育青小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尽量动员本校毕业生到上述各镇、场(开发区)有寄宿条件的中学就读。
根据厦教发〔〕43号文件精神,选择升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市公办中学。初中阶段未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学生,不具有定向生、高中特长生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资格,如学生是非本市户籍的,则不具备本市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②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年三项条件要满四年,年三项条件要满五年,自年起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4)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毕业班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允许继续留校就读;已取得毕业资格的可继续留在本校或到市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教学校就读的智力残疾学生,经评估后,可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在区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华兴实验学校
华兴实验学校初中招生实行免试报名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应合法规范,招生办法应于5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收的初中新生名单于6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录取,初中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参照公办中学执行。
(四)编班办法
各校录取初中新生后,可以自行组织语、数、英学科质量检测,根据学生成绩进行电脑随机、平行编班。(严禁以任何名目编重点班、实验班等)
(五)工作要求
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各中学、中心小学、直属小学和民办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校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区教育局将与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工作意见由同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同安区年初中招生片区划分一览表
2.同安区年初中招生照顾录取(派位)申请表
3.同安区年初中招生照顾录取(派位)学生名册
4.同安区初中招生跨片区录取申请表
5.同安区中学年跨片区录取名册
6.同安区年公办中学招生工作联络表
同安区年初中招生片区划分一览表
中生区
同安一中
大同和祥平街道所辖社区(村)(摇号派位)
同安一中滨海校区
欣盛丰森林海、金帝中洲滨海城、特房银溪墅府(银溪墅府在建的C1、C2、C3、C4、C5、C6地块的楼盘)
实验中学
东海社区:具体包括恒亿尚品湾,国贸金沙湾,溢翔首府居住小区
东山中学
大同街道的后炉、北镇、三秀、城西、西安、东溪、双溪、南门、溪边、顶溪头、碧岳、银华、东山、凤山、北门、西池、新安、舒安、古庄(部分)、朝元(部分)、田洋(部分)
第二外国语学校
祥平街道西溪、陆丰(部分)、祥平、祥桥、芸溪、凤祥、凤岗(部分)、溪声、过溪,大同街道大溪地、古庄(部分)、朝元(部分)、田洋(部分)
同安实验中学
祥平街道阳翟、西湖(部分)、卿朴、瑶头、祥晖(部分)、祥文(金利蓝湾和锦辉国际、银溪春墅)、西柯镇的西浦村
美林中学
西柯镇潘涂、官浔、美星、洪塘头(霞阳一里、二里、蔡店)金海社区(部分)
*国祺中学
西柯镇丙州村
汀溪中学
汀溪镇各村
莲美中学
莲花镇尾埔、峰星、莲花、后埔村、河田、内田、上陵、罗溪、*营、淡溪、白交祠、西坑、栋佐、云洋、白沙仑农场
澳溪中学
莲花镇云埔、澳溪、小坪、水洋、尾林村
洪塘中学
大同街道东宅,洪塘镇龙泉、郭山、苏店、三忠、新霞、洪塘、新厝
▲苏颂中学
大同街道康浔、下溪头,洪塘镇下墩、大乡、龙东、龙西、浔江、苏厝、新学、埔后
育才中学
香溪社区、五显镇下峰、安炉、宋宅、西洋、四林、上厝村
五显中学
五显镇布塘、店仔、后垅、*村、后塘村
竹坝中学
竹坝经济开发区,五显镇明溪、三秀山、竹山、溪西村
新民中学
祥平街道西洪塘、杜桥、西湖(部分)、祥晖(部分),新民镇乌涂村
*梧侣中学
新民镇梧侣、四口圳
柑岭中学
祥平街道凤岗(部分),新民镇溪林、湖甘、柑岭、艺力、西塘、西山(部分)、蔡宅村(部分)
凤南中学
凤南农场和西山(部分)、蔡宅(部分)村
后田学校
后田社区、美人山社区、怡海社区、洪塘头社区(部分)金海社区(部分)
▲*滨城中学
西柯镇浦头、埭头、下山头、西柯、吕厝村
▲*进修学校附属中学
新民镇后宅、禾山、湖安村
注:
1.除同安一中外,各校施教片区均含所在村居范围内的楼盘;
2.加*为过渡性*策;
3.加▲为学校暂定名
同安区年初中招生照顾录取(派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报名号
户口所在地
监护人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联系电话
照顾类别(在照顾类别后的栏目打√)
1
厦门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2
同安区“四上”企业非本区户籍人才子女
3
“银城”人才子女
4
同安区拔尖人才、高层次教育人才子女
5
同安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
6
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施教区安排入学)
7
驻*子女
8
港澳台胞子女
申请就读学校
区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1.第1-6类照顾升学,第7、8类照顾参加派位。
2.第2类监护人应填写“职务”和“任职时间”。
3.个人《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分别于6月3日前送毕业学校,各直小、中心小学汇总打印《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分别于6月5日前送区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照顾录取(派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四上”企业非本区户籍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监护人职务任命书(任期满一年,企业注册未满一年的,监护人任期可酌情放宽;须有公司法人签字)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监护人《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上一年度或当年度上半年)
7.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照顾招生审核情况表》
8.监护人薪资证明材料(年7月前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当页)
二、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人才子女就学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三、驻*子女
1.申请表
2.驻*出具的现役*人证明
3.监护人现役*人证(原件、复印件)
4.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四、港澳台籍子女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护照、境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五、“银城”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高层次教育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施教区安排入学)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居住证
4.劳动合同
5.参加社会保险
6.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同安区年初中招生照顾录取(派位)名册.5
序号
毕业学校
姓名
报名号
监护人
照顾录取(√)
照顾派位(√)
备注
市重点引进人才
“四上”企业
银城
拔尖、高层次教育人才
农村实用人才
高技能人才
驻*子女
港澳台子女
备注:各直小、中心小学汇总打印《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分别于6月5日前送区教育局。
同安区年初中招生跨片区录取申请表
报名号: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班级
班主任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镇(街、场)村(社区)自然村(路)
现家庭住址
村(社区)自然村(路)楼(楼群)门牌号
申请跨片区录取原因(“√”)
(1)购房家庭住址迁移
家庭住址迁移时间
(2)监护人
异地经商家庭住址迁移
家庭住址迁移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①
户籍片区中学意见
(盖章)
年月日
②
接收
中学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③
区教育局
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申请人除填写本申请表外,还要根据申请理由对应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水、电缴费票据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详见学校招生公告)。
2.非本区户籍毕业生要求在我区中学升学的,“户籍片区中学意见”一栏可不用填写。
3.本表连同证明材料由申请人按表中标明的核查顺序于6月29日前分别送户籍片区中学和接收中学签署核查意见,逾期或手续不全不予受理。
4.接收中学收集编造名册后于7月3日前将申请材料及《名册》送交区教育局教育科。
同安区中学年跨片区录取名册.5
序号
报送学校
姓名
毕业学校
报名号
户口所在地中学
照顾理由(√)
证明材料登记
监护人
联系电话
收件人
审核人
购房住址迁移
经商住址迁移
注:
1.各中学先以中心小学、区直小为单位归并整理《申请表》,再按报名号顺序(先小号再大号)编造名册,表内栏目填写要完整。
2.本名册于7月3日前通过数据上报功能上报。
同安区年公办中学招生工作联络表
学校
校址
招生咨询电话
同安一中(本部)
同安区大同街道轮山路一号
-
-
同安一中滨海校区
同安区海城二路号
-
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同安区银湖西路号
-
厦门市同安实验中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号
-
-
厦门市五显中学
同安区五显镇*村村*村里号
-
厦门市国祺中学
同安区西柯镇丙洲村
-
厦门市洪塘中学
同安区洪塘镇洪塘里号
-
厦门市东山中学
同安区东山路号
-
-
厦门市育才中学
同安区轮山路号
-
厦门市新民中学
同安区新民镇新民大道号
-
厦门市苏颂中学
同安区洪塘镇洪塘路号
7257128
厦门市梧侶学校
同安区同宏路号
-
厦门市美林中学
同安区滨海西大道号
-
厦门市柑岭中学
同安区新民镇同辉北路99号
-
-
厦门市竹坝学校
同安区竹坝新村号
-7381
厦门市莲美中学
同安区莲花镇莲美街号
-
厦门市凤南中学
同安区新民镇凤南农场大埔里1号
-
厦门市汀溪中学
同安区汀溪镇隘头村大岭溪北路号
-
厦门市澳溪中学
同安区莲花镇澳溪村田洋12号
-
厦门实验中学
同安区滨海西大道号
-7208255-
厦门市后田学校
同安区西柯镇观学路9号
-
厦门市滨城中学
同安区西柯镇西福北路1号
厦门市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
同安区新民镇集隆路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