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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为大连居士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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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五
辽宁省海城市大悲寺念佛堂
辽宁大连等地居士约七十多人
大连众居士送某居士前往大悲寺
发心出家
二十五、师父,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慈悲开示。
第一个问题:大悲寺持金钱戒,不收钱,那我们众生要到寺庙里种福田,怎么办?比如今天我们大连居士,来庙吃斋饭,如不交钱,我们心里如何安?
这个问题啊,我也挺苦恼。他们都这么讲,说:“你持金钱戒啊,不收钱,那我们怎么办?有时候我们还要到寺院来种福田,有时候吃斋饭。吃斋饭也不能欠常住的。怎么办?”你愿意背点米来也行,是不是?有人问我说:“米啊,你们这也不缺,你看我拿点什么好?”我说:“那你就拿点咸菜也行。”他说:“你怎么要咸菜呢?”我说:“咸菜搁得住啊,是不是?要别的东西也搁不住啊!”
就是说这些事情首先护持寺院的持金钱戒,不收钱,要护戒为主。不收钱不等于我们在这里欠常住的。我们要想不欠常住的,可以多干点活,是不是?因为你干活付出劳动,就可以吃饭,这是可以的。打扫打扫卫生啊,是不是?我多干点活,哪块埋汰我去干点,这是可以的。
“心里如何安”?那你多来几趟干点活,是不是?就安了。你来一趟可不老不安咋地!
由于寺院的物品属于来自十方的供养,用于佛、法、僧三宝,是作此供养的十方信众用以培福报的资粮,十分珍贵,因故有“佛门一粒米,大如须弥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还”一说。与佛、法、僧三宝这块福田不同,普通信众和非信众不具备作为福田,帮助众生培植福报,了脱生死的能力。因此,为避免折损自身的福报,大家食用寺院的饮食,使用寺院的物品,包括在寺院内住宿等,要通过劳动或者供养相应消耗物资作为补偿,以免犯盗戒,错因果。通过学戒就可知道,佛教根本戒之一“盗戒”对此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具体可参考弘一大师著作《南山律在家备览》之盗戒部分的“三宝物(佛物、法物、僧物)”部分。
以上说法如有不当之处,以经、律为准。
二十六、第二个问题:大悲寺当前的供斋制度为什么要暂停,到何时才能恢复?
这谁关心这么细!(众人笑)
为什么暂停啊?有一天,我到接待处,是一个上海啊还是哪的居士,打电话跟咱们的居士说要供斋。我在那面听着,这面居士就告诉他说:“你供斋得六百块钱哪!”我说:“你这哪如法啊!”这里不收金钱,佛又允许居士来供养僧人,给种福田,这是个矛盾的事情。你说居士也不能扛着几个馒头,几棵白菜,再弄点煤,到寺院来供斋。说将师父请到家里,师父还不去。所以说就很麻烦的事。拿点粮食来,拿点什么东西来,他还非要供斋,还不允许你做,“这些东西我都要包了。”所以说这个制度还不能灭。当然这个问题是由居士去代办完成。
由居士代办完成,必须得讲明:出家师父是不摸金钱的,而寺院也不收取金钱。是你求他来办,他不代表寺院来给你办,也不代表僧人。和僧人和寺院没有关系,一点关系没有,这才可以。你们俩商量,办不办咱不管,就只能到这种地步,这也是没有办法。这说老实话心里也不是那么舒畅的。但是你现在不这么做,又没有别的办法,所以说就只好这么样了。
关于出家戒律“不捉金钱戒”内容及相关常识,以及如何护持持不捉金钱戒的僧人,请参见《分文不取》一书,此为重要佛教常识,推荐大家阅读。电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