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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8 4:18:00

——龙树初发心年4月8日,阴历二月二十四,地藏斋,清明过后第三天。中午11:40分左右,下班驱车横过单位楼下十字路口。多数时间我开车都很小心,速度较慢。也许是走惯了这个路口,也许是莫名其妙地走神,车刚过路中心,只听“砰”一声巨响,同时感觉剧烈震动,头部一阵眩晕,瞬间失去意识!整个过程只有短短几秒,清醒过来时,车已停在路中央,本来由南向北行驶,车头当时却已朝向正西!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一头撞向我车右前部,将我的车撞了个90度大转弯!那是一辆本田“思域”,已斜冲到10米外的人行道上,前挡风粉碎,车头严重变形,两个安全气囊都已爆出,车下全是撞掉的零件和水渍,地上留下两条明显的刹车痕迹。定了定神,下车查看受损情况,倒无大碍,被撞位置正好在右前轮,只是轮胎被撞歪,车右前部凹进一大块。对方驾驶员也已下车查看车况,幸运的是,除了我头部有些眩晕外,我俩身体都无损伤,更万幸的是,那个十字路口东南侧正好有所中学,而当时正是放学时间,行人密集,对方车辆高速斜冲向人行道过程中竟没撞到一个行人和自行车!否则麻烦大了!接下来开始谈判处理事宜,对方车主三十来岁,从穿着打扮看是个白领,和我一样,也已经被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得面无人色。好在我们两个都比较明智,很快达成协议,为避免交警和保险公司方面的繁琐程序,他主动承担全部责任,两车分别送各自4S店修理,由他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申请理赔必须要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证明,所以他已拨打报警。一个交警到现场后,经确认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决定私了,于是便准备开证明,不巧的是,他车上证明用完了,于是给肇事科打电话,让他们来处理。事情就此开始向极度繁琐和烦恼的方向发展……肇事科两名交警到达后,其中一个领导模样的简单勘察一下现场,说事故太严重,不能私了,必须通过交警处理,之后叫来拖车将两辆车拖往停车场!出过交通事故的人都知道,一旦交警介入,事情就变得极为繁琐。本来此事可以很快解决,但交警说虽然是对方撞得我,但他行驶的是主干道,我是辅路,所以我要负主要责任!对方本来要承担全部责任的,一听之下不但马上变卦,而且开始提车辆损失的问题,他的车刚买不到一年,所以要我额外赔偿部分车辆贬值费!更不妙的是,之前我的车年审,一次处理了好几起违章,我驾驶证扣得只剩2分,这次事故肯定还要扣分,驾驶证就面临被吊销的危险!而一旦进入处理程序,没有十天八天车根本开不出来,还得天天到交警队报到,会耽误很多事!整个下午直到晚上睡前,心情非常恶劣!年放生非常精进,宣传推广工作效果更为显著,救命无数,结果竟让我遭遇横祸?!更郁闷的是,本来可以大事化小,后来却越闹越大,狼狈不堪!此时和很多遇到事故、不顺的师兄一样,开始怨天尤人,怀疑放生法门,甚至对整个佛法产生动摇……尽管找了熟人,还是在三天以后才去交警队肇事科处理事故(中间隔了周末两天),时间已是4月12日。现在多数衙门的办事效率人所共知,手续繁琐,等待时间漫长,或者干脆找不到具体负责处理的人……期间无事,便坐在大厅和事故对方当事人闲聊。此时得知他姓G,律师,从业8年,平时很忙。关于这次事故,我固然是大叹倒霉,他也是大发牢骚,连倒苦水。据老G说,这阵他特别“霉”,先是上周一他母亲查出咽喉部有一乳状肿瘤,家人吓得不轻,医院做手术,医院,周四就和我撞了车!天天开车的人一下没了车就像人没了腿,工作生活一团糟,因此他的郁闷程度一点不在我之下!谈起那场事故,用他的话说,简直是“*使神差”!他本身是律师,也给人代理过数起交通事故案子,血腥场面见过不少,所以开车一向谨慎,从未出过事故。那天他驾车转过一个大路口由东向西驶来,在当时几十秒时间内,整个神智和身体好像突然失去控制,头脑一片空白,几乎没有任何减速就以70码左右的车速一头撞向我的车!直到车急停在路边,他才从意识丧失状态中清醒过来!他家就住在附近,发生事故的那个路口每天要走好几遍,一向很小心,那天却阴沟里翻船!接着他随口嘟囔了一句:“最近这么倒霉?是不是因为前几天代理了一个起诉寺庙的案子?”闻听此言,不由一震,赶紧问他详情?他说,他一个亲戚是建筑商,一直在修建本地“XX寺”,工程完工后寺院共欠下工程款40余万元。后来施工方主动免了一部分,寺院还了部分现金,又顶了一辆车,作价10万元,最后还剩下欠款8万多,多次讨要未果。寺院方认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比如寮房漏水等等,要求免除余下欠款,双方争执不下,多次协商不成,于是施工方一纸诉状将“XX”寺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偿还欠款!起诉方代理律师就是跟我撞车的这位“冤亲债主”,而开庭时间就在当天上午(4月12日)!因为忙于处理事故,G律师未能出庭,只能老老实实在交警队跟我耗着。听他说完,心中一片雪亮,顿时明白了这次事故的前因后果!这是我跟老G第二次见面,之前素不相识,他也不知道我信佛。根据他所说情况,最近其遭遇一系列麻烦的原因固然与一些前世因缘有关,但从现世来讲,毫无疑问,作为代理律师起诉寺庙正是他目前霉运不断的直接起因!有看官说了,从世间法来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起诉方手中有寺院打的欠条,证据确凿!而作为律师代理民事纠纷更属分内之事,无可厚非!但切莫忘记,这起案件的被诉方是具有正规合法手续的道场“XX寺”!该寺属于古寺重建,修寺的善款来自四方供养,稍有佛法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场诉讼的对境有多严厉!另外这起诉讼,期间还有很多波折,刚提起诉讼时,法院并没受理。原因有二:一、寺庙作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依法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其性质能否作为民事诉讼案件中被起诉的主体?关于这一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界定,所以从程序来讲,诉讼本身就存在问题。二、工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比如地基不合格,部分建筑漏水等(对此,开庭当天,寺庙方曾有多人到庭作证)。基于以上原因,这起案件法院本来不准备受理。但一来可能施工方做了些“中国特色”的工作,二来G律师从业多年,水平较高,另辟蹊径,没将XX寺作为诉讼主体,而是将道场负责人,主持“XX法师”作为诉讼对象,要求将其私人财产执行变卖,偿还欠款。最终法院还是受理了这起案件。当时刚好有居士供养主持法师一辆新车,作为证据保全,法院已将那辆车封存!只待开庭审理……明白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我立即郑重规劝老G立即退出,不要再卷入这场官司,并警告他目前一切都可能与此有关,如果不听劝阻,很难预料会再出现什么事故!同时向他表明我“资深信佛居士”的身份,给他讲了些佛法道理和我平时放生的经历。老G听完,明显看出内心很受震动,但表面上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而且不愧是律师,立即从几方面对我的话进行了反驳。首先他从律师和世间法的角度陈述了很多理由,无非是我上面写的那些内容,其实目的不过是为自己进行辩护,以表明他是在做正常工作,是无辜的,既然无辜,“佛菩萨”慈悲一切众生,就不应该因为此事降罪与他,让他倒霉!之后立即反戈一击,说如果他撞车是因为起诉寺庙,遭受果报,那么我信佛念佛,又放生印经做了那么多善事,按理说应该诸佛保佑,一切顺利,却为何也与他遭遇同样事故呢?!明白事情因果后,我之前的愤懑、抱怨、烦恼、怀疑早已一扫而空,头脑变得异常清醒,立即为他解释如下,当时情形简直可以说是“辩才无碍”:一、他遭受果报,实施者是“因果定律”,而不是佛菩萨!诸佛菩萨永远慈悲一切众生,这点毫无疑问,但“种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果报应,丝毫不爽!造作恶业,必受恶报,无法更改,无人能替!即使诸佛菩萨现前,怜悯其情,欲为其救拔苦难,也同样无能为力,因为“神通难敌业力”!所以诸佛菩萨度化众生,令脱苦海,只能是不厌其烦,为其讲经说法,令众生自己转变心念,断恶向善,进而发菩提心,历劫修行,解脱证道!若不转变自心,定业亦不能转,则无量苦报,长劫轮回,谁也无能为力!所以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又云“佛不度无缘之人”!二、因果不只是通三世,而且贯穿整个轮回!我们造作的善业恶业有的会现世就报,有的会等到来世,有的可能要到无数劫后,因果成熟才会受报。所以,“一饮一啄,皆是前定”,这世间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比如我和他,虽然素昧平生,但以前生中肯定结过某种因缘,有过某种瓜葛,现在机缘成熟,必定在某个时间和空间发生碰撞,了却宿债!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互相抵消。但“业随心转”,随着当事人心念转变,业报可能提前,也可能拖后,可能加重,也可能减轻,因果之事,十分玄妙复杂,唯佛了知,证道的阿罗汉也只能观察到八万大劫以内的因缘,凡夫之人更不可能了解!所以我近年来虽然精进放生、吃素念佛,也许做了些功德,但之前也曾造下大量杀生、邪淫、不孝、谤僧等等恶业,这些恶业成熟,必然受报,绝不会被后来行持的善业抵消!但是,正因为做了大量善行,这次本应十分严重的事故,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只是给我们两人制造了很多麻烦而已!典型的“重报转轻报,后报转现报”,宿世纠葛,就此了结!其实很多时候,灾祸、病痛并非坏事,如果这些业力在我们年老体弱时显现,那时很可能已经无力抵挡,难以承受。更严重的是,如果拖到临终时才爆发,则必定被业力牵引,堕入三涂,求出无期,那才是最危险的!面对恶报,凡夫俗眼往往难以看清其中真相,因而烦恼四起,怨天尤人,就像我刚撞车后的表现……其实只要精进修行,以后的命运佛菩萨自有安排,他们慈爱众生之心远远胜过我们的亲生父母,还会害我们吗?!四、虽然定业难转,但并非不能转!比如《了凡四训》中袁了凡改过自新、扭转定命的故事。转变命运,离苦得乐,就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无数人都期盼消灾免难,摆脱困境,福报增长,事事如意,但“发心不正,果遭迂曲”,方法不对,难有效果!若欲转命,唯一途径就是:修学佛法,转变自心,断恶向善,利益众生!与老G一席话谈完,这哥们虽然还是嘴硬,还在辩驳,但明显已受到影响,若有所思……最后表示不管这次事故与此事有没有关连,他本人以后都将不再参与这件案子的诉讼……而关于此次事故,我自己的原因我也已非常明白,只是怕他理解不了,所以并未说破……XX寺主持法师,和我有过数面之缘,并且曾经一起放过两次生。当时他一门心思都放在寺庙建设上,发愿要把该寺建成“三星级”寺庙,并劝我组织周围居士积极参与建庙……其实放生、印经、盖庙、造像等等一切善行,都是荷担如来家业,都是功德无量!正如行人有修禅宗、有修净土、有修密法一样,而佛子做功德、种福田的方式也因个人前世因缘、根基不同而各有偏重,都应该大力赞叹,广为弘扬!个人认为正法时期,解脱坚固,见佛闻法即可得度。像法时期,塔寺坚固,建寺造像功德巨大。而末法时期,杀业弥漫,斗诤坚固,大量物命惨遭杀戮,无数冤*空中聚集,众生冤冤相报不止,世间必定天灾人祸不断,目前更有年人类大劫难等说法广为流传!所以若欲发大悲心,利益众生,拔苦予乐,令成佛道,则戒杀放生、吃素念佛最为对机!第二佛陀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我取网名“龙树初发心”,不辞辛苦,撰写文章,大力宣传推广戒杀放生,吃素念佛,也正是此意!放生和编印流通善书二事,在有为善法中最能直接利益众生,功德最大,所以早已发愿终生致力于以下善行:一、力行并宣传推广戒杀放生、吃素念佛,度化无量众生往生极乐世界!二、编印无量“拔众生苦系列善书”(《戒杀放生》、《大悲神咒》、《虚空放生》等),流通世间,教化众生!三、通过放生会网站“拔众生苦放生网”及“龙树初发心”的博客,大力推动网络宣传。四、念佛送往生或中阴救度有缘众生!因此,对于XX法师的提议虽然没有当场反驳,但心中并未考虑……那次放生结束后,还有部分余款,有居士建议交给法师,做建庙之用,被我坚决否决。因为任何稍具正知正见的修行人都知道,来自十方的善款只能专款专用,放生就是放生,印经就是印经,盖庙就是盖庙,造像就是造像,绝对不能自作主张,挪作他用,否则必定承担因果,后果严重!对此索达吉堪布曾开示说:“以著文立说等方式劝人放生,随喜赞叹他人的放生功德,捐资或出力助成他人放生善举,建立放生功德会或动物保护委员会等慈善机构,为放生集积顺缘,其功德与自己亲自放生等同。相反,善众捐献用于放生的钱财……因为已变成了众生的生命,挪作它用与杀生过失等同。此外,阻止他人放生,或为其制造违缘,也等同于杀生……”(拔众生苦放生会对外公布的放生随喜、助印善书、道场建设三个账号,各地师兄的随喜善款绝对都是清清楚楚,专款专用,没有丝毫混用!目前海内外随喜师兄日众,有师兄为图省事,往往将不同用途善款打入同一账号,我们还得再调整,非常麻烦,看到此文师兄如再随喜,务必将善款按不同用途汇入对应账号)其实这些我做得都很正确,无可挑剔,但后来的事开始向错误的方向发展……也许因为法缘不同,也许因为个人行事风格差异,总之出于种种原因,后期“XX寺”和本地一些居士开始出现隔阂,弄得很不愉快,关于“XX寺”开始流传各种说法(涉嫌谤僧,不再详述)……我常年接触各色居士,当然也听到不少,听得多了,自然会形成某种印象,有别的居士谈论时,也会随声附和几句……有不了解的居士打听“XX寺”的情况,我也往往语焉不详,含糊其辞,言语之间很不正面,造了不少谤僧恶业……所以,我已非常明了:这次交通事故就是之前“谤僧”恶业的现报!在此向XX寺僧众及所有出家师父表示深刻忏悔!我还只是谤僧,而老G则是直接起诉寺庙,其结果更可想而之!我和他之间也必定有某种前世宿缘,所以才借着这次事故,各自受报,顺便酬偿以前业债!事后与某师兄谈起此事,据他说,我与老G之间虽然是交通事故双方责任人,貌似敌对,但前世却未必是恶缘,因为正因此事,才阻止了他那天作为代理律师出庭诉讼!并且就此听闻佛法,最终决定退出这场官司……否则其后果堪忧……所以说,其实是我以自己的破财和麻烦为代价,挽救了他的身命和慧命……更蹊跷的是,当天开庭,审判厅竟突然停电,导致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法官宣布因为意外暂停审理,择日再审!法庭开庭期间突遇停电,这种情况从未有过,所以受理该案件的法官也感到匪夷所思!从另一方面讲,正是有了这次事故才有了这篇文章,佛菩萨借此事对我提出严重警告,令我本人深刻反省的同时,也为所有出家在家佛子敲响了警钟!时值末法,众生业重,当今社会诽谤攻击出家人的现象愈演愈烈……比如少林寺,网上和坊间关于少林寺和主持师父“释永信”的新闻永远是热点,因为行事高调同时参与了太多商业行为,这些传闻往往负面居多,有的甚至非常难听……对一般寺庙和出家人某些言行的指责和批评更是时有发生、沸沸扬扬……普通大众如此,佛教内部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很多在家居士对出家师父的心理预期非常之高,往往会根据自己的想象订立种种标准……比如:出家人就应该生活俭朴,行事低调,甚至必须修苦行……所以一见有师父行、住、坐、卧条件较好,寺庙建得富丽堂皇,就会心生轻视,不以为然,进而出言诽谤……比如:出家人就应该慈悲仁爱,言语柔软,任何时候,不管对谁都要态度谦和,有求必应,决不能态度严厉……所以一旦碰上脾气不好的师父或一时不能满足其要求就口出怨言……又比如:既然出家,就应该终日念佛参禅,精进修行,或起早贪黑、兢兢业业、不知疲倦做种种利益众生之事,而不能有丝毫懈怠……所以看到有师父轻轻松松,过得比较悠闲,就会提出质疑……还有的居士对自己依止的师父非常尊重,供养丰厚,对其他出家人却不太感冒,甚至普遍轻视!其实“佛、法、僧三宝”中的僧宝是泛指一切断欲出家、续佛慧命的出家人,而不是指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小团体!从更深意义上讲,“皈依三宝”是指皈依自性三宝,世间万物,皆归自性,更不应该有你我、厚薄之分!关于出家功德,《释氏要览》说:“僧宝者,谓禁戒守真,威仪出俗,图方外以发心,弃世间而立法,官荣无以动其意,亲属莫能累其想,弘道以报四恩,育德以资三有,高越人天,重逾金玉,称为僧宝。”《贤愚经》也说:“尔时世尊赞叹出家功德因缘,其福甚多……布施之报,福有限极;出家之福,无量无边。假使有人起七宝塔高至三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七宝塔者,贪恶愚人能坏破故;出家之法无有毁坏。是故佛说出家功德高于须弥,深于大海,广于虚空。以是义故,放人出家,若自出家,若老若少,其福最胜。”所以,单就披上僧袍,断欲出家这一点来算,那些出家师父的功德已经无量无边,绝非凡夫俗智所能想象,更遑论其他!如果不服气,您也出个家试试,保证不是孩子哭,就是父母闹,总之会有千万种违缘阻碍你!不是往昔做过无量功德,今世具有巨大福报,是绝难出家修行的!自己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议论别人?!赶紧闭嘴,以免造业,否则害人害己,后果严重!而关于“说僧过恶”,各种经论中也都说得非常明白,云影法师编著的《劝大众勿造口业》一文中,更是引经据典做了详细论述:“《地藏经》中所言‘五无间罪’(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中,尤以‘破和合僧’之罪(说出家人的是非、毁谤僧众、破坏僧团)为最重!破僧罪是由三业中的‘口业’造成的,《大毗婆沙论》卷百十五说:三恶行(身、口、意)中,何者最大罪?谓‘破僧’虚诳语!此业能取无间地狱一劫(中劫——三万三千五百九十六万年)寿量异熟苦果!”“毁灭佛塔、破坏佛像,其罪虽极为深重,但尚不及说比丘(僧众)过恶的无间重罪。所以《戒经》卷六说:“为大护佛法故,若向白衣(在家信众)说比丘罪恶,则前人(信众)于佛法中无信敬心;宁破塔坏像(此极重罪),不说比丘过恶;若说过罪,则破法身。”造口业毁谤僧众为什么会破坏僧团呢?又为何会成为“无间地狱”大罪人呢?因为每一位发心出家的修行人,都是为了自利利他,弘扬佛法,而一旦遭人毁谤破坏,就会发生种种不如意事,不但无法精进修行,更从此不能发扬佛法。而造口业人,既犯破坏佛法之大罪,又会把此“破僧”恶业,传播给世间更多的人,使一切众生对佛法丧失信敬心,其最先毁谤僧尼者,就是传播恶业的罪魁!由于这些人的一句口业,而遗害无量众生,所以说出家人是非的人,会由此口业而惹成“破坏僧众”的大罪!关于此点,《本事经》中也有说明:佛陀对诸比丘说:“僧若破坏,一切大众互兴诤论,递相呵责,递相凌蔑,递相骂辱……递相怨嫌,递相恼触……递相弃舍。当于尔时,一切世间,未敬信者,转不敬信;已敬信者,还不敬信。”释迦牟尼佛晚年,提婆达多比丘广造“破僧”恶业,不仅威胁释尊的安全,而且几乎动摇了佛教的法幢,可以说是最严重的事件!提婆达多后因“破和合僧”等罪,堕无间地狱;其*羽俱迦利比丘,也因毁谤僧众,而堕八寒大地狱中,舌被犁耕数万段!关于“说僧过恶”,一直存在很多不同看法和辩论,很多人认为:如果见到出家人的过恶而不说,岂非会令更多的三宝弟子上当受骗?这难道是佛弟子应该做的吗?所以应该毫不留情地去揭露!其实这次事故发生之前,我也是持相同的看法,经常狂妄地认为自己就是正义的一方,对自己认为表现不如法的师父可以随意批评,对指引居士辨别出家人的真伪好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才知道这些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又多么危险!而比起经典中说僧过恶的“地狱惨报”,这次事故仅仅破点财又是多么明显的“重罪转轻”(事故发生不久,突然莫名其妙发了一笔外财,正好将事故损失补上,看来佛菩萨真的只是在警告我而已)!多数人“说僧过恶”,无非出于以下原因:一、不信佛法。二、贡高我慢。三、嗔心使然。密宗大德米拉日巴尊者说:“最大的魔是傲慢,最大的敌人是诽谤。”又说“孤陋寡闻却贡高傲慢的人……用分别心赞美自己而责骂他人,这种人就像是毁灭佛法的铁锤。”大德蒋扬洛珠他耶也说:“若自心不清净,连对佛陀也会看见过失;连对父母也要生气,所见所闻都会变成仇敌一样。执着贪嗔就会不断生气、怨恨,那一辈子只能看到这也不好,那也不顺。接触任何人都不合,居住于任何地方都不会安宁。”所以《一切功德庄严王经》中已将此种人划到“魔”的范畴,经云:“有四种魔,云何为四?一者、贪著财物。二者、亲近恶友。三者、障碍法师。四者、于法师说陈其罪过(宣说出家人是非,此人便是恶魔)。是等众生由此业故当受贫穷,不见善友,远离尊师,作邪见想,说无因果,堕于地狱,受诸剧苦。” “说僧过恶”除败坏佛法外,对个人修行也会造成极大的违缘!海城大悲寺主持妙祥法师曾对此做过深入开示:“说僧过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有的人还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他是从世间法来看的,并不理解佛的真义。所以这个问题很容易导致犯过失……说僧过恶是很容易堕落的。我们大家的修行,很容易犯口业……有时候心里稍稍不平,或者就算出自善意,也造业的。这所谓的善意是什么意思呢?是我们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嗔恨心,事实上你说出来本身就带有嗔恨心了,只不过是微细的,你不知道,所以你觉得没有起心动念,或者你没有说什么,但是这句话你只要想说出口,在你微细的种子里已经起变化了……就已经是在造业了,何况再从口里出来。你想能不造业么?这个已经是我们起心动念了,我们以为是正常的,实际上堕落已经开始了。这个微细的变化只有菩萨、罗汉才能看到,我们很难看到这些东西……我们看不到不等于没有,所以起了一念的错觉,一念的恶心,我们都会马上天地灰暗……恶语最伤人,一个伤他人,一个伤自己,特别是对方的事情。比如说有人犯了一个过失,我们去说,至于对方有没有受损失暂时放在一边,仅仅你想说的这一念就像人把斧子往空中扔,这斧子能砸到虚空吗?能把虚空破掉吗?破不掉。而且最终这个斧子还得落下来,从哪里扔的还得落到哪里去,还得砸你。又像人仰天吐口水,你吐出去的口水它不会被粘在天上,还得落下来,这是自作自受的。你想想,多厉害的事情啊!不光是佛法不允许这样做,就是世间法也不许这样做,世间教人隐恶扬善,少说别人的过失。说别人的隐私,等到说完他,我们的心已变坏了。比如说有的人行为不轨,道德不好,有时候看到了,就得装着看不着似的。你要有起心动念也不行,它也污染你的那个心,不由自主地你就堕落到他的情趣里去了,你要是起心动念在那里分别好坏,弄不好你就堕落那里去了……何况我们看完了以后起分别,再说好说坏,我们的心就已经开始变化了。不是外境变化了,是我们的心变化了,是我们修行当中最大的一个忌讳。不是大家愿意说,而是由于大家没有勤学正法,不知道这一关。过去古人绝对不让揭发人家的隐私,或是揭发别人的过失,都要隐恶扬善。扶正不一定要破邪,你只要称赞好的方面,那个邪气就站不住了。你有时候又想扶正又想说出不足的地方,反而造成另一种麻烦。因为我们还是凡夫,弄不好就被说话时的嗔恨心所左右,所以说僧众的过恶是非常大的……”菩萨戒中有一条戒律,叫做“不说四众过”。四众是指: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谓“不说四众过”是指“不可以跟别人说四众之过”。智能吉祥法师对为何“不说四众过”也有过详尽解释:“一、因为四众都是修行人,随时都在修正自己。如果我们跟别人说某某人如何没有修行,那是自己造口业,因为可能您未说完人家已修正而增进了,所以不要跟别人说四众之过。二、因为四众都是修行人,就算有些人不懂得修正自己,是凡夫,是败类,但是他为了得到人家的供养,也还会教导众生不要做坏事以及给众生佛经、善书等等,也算是人天的福田。如果我们跟别人说了他们的过失,就断了人家种福田的因缘,所以不要跟别人说四众之过。三、又因为四众之中,有时是佛菩萨示现过失,以教众生不宜如此做,否则会有如此如此的恶报的。所以我们不要对别人说他们的过失,以免造成以凡夫眼不识菩萨的方便善巧,而造成谤佛菩萨了。四、又因为四众之中都是修行人,纵然真的有人犯戒,也只是没有修好,而不是坏人。比起外面那些为非做歹的人说,已是大善人了。所以我们不可以用高标准来苛求,所以不要在别人前说四众过。五、又纵然四众之中有人修行使不上力,不能修得很好,或时有犯戒,我们反而要护他们的法,想有效的办法来帮助他们突破困境,又如何能跟别人说他们的过失?如果他们听到了,则会令他们失去信心,会想:‘大家都知道我没有修行,我还修行做什么呢?’故不说众过。六、请想想自己,当我们做错时,希望人家到处说我们的过失吗?要有同理心。”
  
  《普门品》中说:“善男子,若有国土众生,应以佛身得度者,观世音菩萨即现佛身而为说法……应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现居士身而为说法……应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得度者,即现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而为说法……应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现童男、童女身而为说法;应以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皆现之而为说法……以种种形游诸国土,度脱众生。”比如前文所说的少林寺,曾有人从各个方面拿少林寺和海城大悲寺作比较,指摘其种种不如法之处……其实佛法是活泼泼的,表法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大悲寺无疑绝对是末法时期为数甚少、相当纯净的佛门圣地,其超世苦行和高峻门风为亿万正信佛子所敬仰!但不可否认的是,少林寺同样也凭借其传奇色彩和高调作风将中国佛教文化传扬到了世界各地!诸佛菩萨化身百千万亿,甚至会示现为屠夫、妓女或旁生、恶*等等形象,降迹世间度化众生,其言行事迹绝非凡夫所能了知……是故《四十二章经》有云:“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慎勿与色会,色会即祸生;得阿罗汉已,乃可信汝意。”对此,宣化上人在《佛说四十二章经浅释》中是这样解释的:“‘慎勿信汝意’:不要听你自己意念的话,不要信你自己所想的东西……‘汝意不可信’:你那个心意是靠不住的,不可以相信的。‘慎勿与色会’:你切记谨慎一点,不要著到一切色相上。‘色会即祸生’:你若是和色相合而为一,就会有祸患生出来了。‘得阿罗汉已’,你若得到阿罗汉了,证果了,断见思烦恼了,‘乃可信汝意’:那时候,才可以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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