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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9/25 3:11:00

霞山区

赤坎区

麻章区

开发区

建成区

1.区一小学区范围:南起开发区界牌,北至上坡东路及上坡路,往东至绿华路,含旧海关宿舍、馨隆居、泉庄小区、剑麻中心宿舍、银地绿洲、汇景豪庭、颐和花园、昌盛豪苑等小区。2.区二小学区范围:南起明圆路,西沿绿华路,西南至上坡东路及上坡路,北至龙潮路(盛和园),东北至明哲二横路、明哲路、明溏路、乐金路、乐山路,含银海公寓、人民银行宿舍、城市假日、锦绣华景、汇景名都、海景新村、湛海公寓、城市高地、港城星座、海关宿舍、华都汇、皇冠城、山海华府、恒福美地、城市海悦、宝江天盈、经开区财*局宿舍、机场小区等小区。3.区三小学区范围:南起海滨东二路,北至乐山路(海湾大桥),西至百事可乐、国联水产、中国城酒店(不含),含平乐上社区、平乐下社区、深田仔村、斜坡村等。4.南海学校(区二中)小学学区范围:南起开发区界牌海静路,北至江南世家滨海东二路(平乐渡口),西起原乐华市场、锦绣华景学校、海洋大学海滨校区和区一中西侧,东至观海路、大草坪和四二二船厂。其中含江南世家、汇泉盛景名苑、四八零四厂宿舍区、医院、七0五厂、渡口所宿舍区、海滨宾馆、荣基国际、御景豪庭、紫薇花园、金地豪苑、阳光花园、海滨东社区、海滨渔业村等。5.区三中小学学区范围:盛和园小区。6.区四中小学学区范围:南起海湾大桥及乐山路,北至开发区碑界体育南路、恒怡湾,西起人民大道,东至万达、荣盛沿海一带,含四航局小区、澳海城、人和春天、清晖嘉园、万达、荣盛、南国豪苑、恒大帝景、御景珺庭和龙潮、梧阔、霞海等社区。

东海片区

(一)各镇(街)乡下面上小学学区范围各镇(街)乡下面上小学按学校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原则上不能跨学区招生。需跨学区入学的应按非学区户籍学生的条件,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批准后就近安排学位。(二)镇(街)中心校和第十三小学学区范围1.第十三小学学区范围:钢铁项目搬迁村庄啣头村、水源村、迈奴村、崩塘村、坑里村、蕃昌村、凤口村、西边村、溪头田村、溪头坡村等10条自然村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和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员工的适龄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解决櫓磊村、那笼村、潭水塘村、南坡南村、坡头仔等村民子女的入学。如学位不足,在镇(街)内学校调整就近入学。符合优待*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申请入学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在第十三小或东简小学申请入学。如学位不足,在镇(街)内学校调整就近入学。2.觉民小学学区范围:东山居委会、东山圩、上辰、企沟、仝及、东山村、南山、鱼弄、王屋和什石等10条村(居委会);搬迁村调青北园、南园、下篮仔和调屋上村、调屋下村、东参村等6条村村民子女;符合优待*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3.新民小学学区范围:民安圩、南池、下山、大熟、迈林坡、塘尾、调琴、后坡、林海、毛坑、后山、西湾、海坡新村等13条村庄的村民子女;符合优待*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4.东简小学学区范围:东简圩(含东龙市场、东简新路口商铺有证经营户)、东简仔村、东坑村、石磊村、德老村、坡角村、厚皮山村、南坡村等8条村庄;搬迁村龙腾上村、下村的村民子女;符合优待*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5.硇洲小学招生范围:淡水、红卫居委会(含下岭、南角尾)、宋皇村委会(含周屋、上街、后营、招屋、塘尾、方屋、覃巴利、赤马、新村仔、宋皇等村庄的村民子女;符合优待*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

坡头区

官渡镇东岸小学招生范围、对象:(一)第一类户籍为东岸、东(中、西)蒲堤、龙霞、麻登、留屋、水明村、新旺、华握、石窝的适龄儿童。(二)第二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官渡水泥厂住宅区、东岸开发区范围内有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的适龄儿童。官渡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对象:(一)第一类1、父母或儿童本人户籍在官渡居委会、潭村、白屋、那洪、石头堆、背村、坑陇、那邓、田头屋、沙田村的适龄儿童。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官渡镇圩镇范围内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3、已撤并学校村庄(原属官渡镇中心小学辖区范围内的学校有:丰山小学、新山小学、黎田小学、大龙小学、木侯小学、敏鸣小学)的适龄儿童,以就近到附近学校就读为主,有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到中心小学校本部就读。(二)第二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或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专家、华侨子女、引进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坡头区有关优惠*策的适龄儿童。(三)第三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四)第四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含官渡工业园])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五)第五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官渡镇圩镇有固定居所的适龄儿童。龙头镇冠中小学招生范围、对象:第一类本校学区历史招生范围村庄的适龄儿童。冠中小学校本部历史招生范围村庄具体包括:邓屋村委会(邓屋村、油麻埇村、大塘村、陈苗村、增屋村、后头村、垭田村7条自然村)和移民村村委会岑屋埇村、上甘村、下甘村3条自然村)。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本校学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本校区已撤并学校的村庄的适龄儿童。具体村庄如下:米稔小学(榕木根村、米稔村)、赤沙小学(赤沙村、坡岭村、后塘村、由横村)、山塘小学(山塘仔村、山塘村、新屋村)、垌美小学(垌美村、林海村)、进步小学(进步村、后归埇、上埠头村、下埠头村、南头埒村)、米稔垌小学(米稔垌村、大园村、芦屋村、塘北仔村)、周埇小学(周埇村)、那洋小学(那洋村、石窝村、大社村、麻皮村、山瑶村)、联办小学(塘北村、边坡村、庄屋洞村)、蓝村小学(蓝村、山角村、海尾村、高山洞村、东灶村、望东山村)。第二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或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专家、华侨子女、引进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坡头区有关优惠*策的适龄儿童。第三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第四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第五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固定居所合的适龄儿童。麻斜街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户籍在麻斜街中心小学服务半径:麻斜社区(新屋仔村、炮台等2条自然村)、麻斜村委会(烟楼村、烟楼仔村、大头岭村、新村环村、茨角村、西山村、山尾村等13条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本学区范围内有合法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坡头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坡头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五)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麻斜街麻斜社区、麻斜村委会有固定居所的适龄儿童。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南三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1、户口在南三居委会所辖居民的适龄儿童,即户口在田头圩、白沙圩、湴蛇村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本校学区范围内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3、户口在撤并点的学校村庄包括:陈村、新基村、*村、霞瑶村、木历、五里、新门口、北涯、永南、大辣等村庄户籍的适龄儿童。


  4、南三镇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国家干部职工的直系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五)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三镇圩镇有固定居所的适龄儿童。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坡头区南三中学(九年一贯制)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1、父母或儿童本人户籍是南三镇社区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南三镇圩镇(不含自然村)范围内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3、南三镇中心小学校本部所划定范围未能提供学位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U46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坡头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坡头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五)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三镇田头圩有固定居所(含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的适龄儿童。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南调街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1、南调村委会管辖的瑶下、瑶中、瑶上、西坡、海尾、岭头、中间巷、水巷、北山、姓李、调高、调高儿、岭儿坡、角头村14条居住自然村的户籍儿童。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的户籍或合法房产权证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坡头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坡头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坡头第二中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1、父母或儿童本人户籍在坡头镇居委、塘博村委会和坡头二中建设被征地村庄(戽斗门村、老马村、新大坡村)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坡头镇圩镇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坡头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坡头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五)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坡头镇圩镇有固定居所(含租房居所)的适龄儿童。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坡头区第一小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学区户口适龄儿童,包括:


  1、父母或儿童本人户口在灯塔路的适龄儿童。


  2、征地给区一小办学的村庄的群众子女,具体包括:姓庞村、庞下村、姓刘村、刘下村、姓*村、李上下村、陈烟楼村、欧烟楼村、莫烟楼村和周烟楼村。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不是父母的,监护人须经法定程序确认)或儿童本人在灯塔路(含第2小点附近征地村庄范围)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4、父母或儿童本人户口在南调路交通局以西路段(含交通局)的适龄儿童。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南调路交通局以西路段(含交通局)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6、父母或儿童本人户口在南调路交通局以东路段的适龄儿童。


  7、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南调路交通局以东路段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坡头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坡头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坡头区南调中学(坡头区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1、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的户籍在学区内(鸡咀山路、南调路、灯塔路、麻贯路、北山路范围内,以及南调村委会、海东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和麻东村委会管辖的响水洞村、老杨村、陈芝山村、端山村、西沟尾村、大湾村、垉城村。以下相同)。


  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在南调城区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在仁海花园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坡头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坡头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均需满半年以上。


  (五)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调城区有固定居所的适龄儿童。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坡头五合小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1.户口属坡头镇五合村委会(五合村、茹坡村、大炮村、花果村、大环村、蒲埇村、蒲埇下、佳池塘、勒竹村、红光村、二甲村、新屋、刘广北、小佳池塘)的适龄儿童。


  2.已撤并学校(上垌小学、夹流小学、敏安小学)所服务村庄的适龄儿童。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本校学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或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专家、华侨子女、引进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坡头区有关优惠*策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五)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固定居所的适龄儿童。

坡头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学区户口适龄儿童:


  1、坡头镇居委和塘博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有坡头镇圩镇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坡头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坡头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校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均需满半年以上。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乾塘小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1、户籍为乾塘村委会范围内的上房、西路、胜塘、七甲、五甲、二甲、八甲、东边塘、大埠、长田美、埠头岭、九母塘、大屋13条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学区内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坡头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坡头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均需满半年以上。


  (五)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籍范围内有固定居所的适龄儿童。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乾塘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对象:


  (一)第一类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的户籍在本学区内(三合社区、北马新村、青山东村)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不是父母的,监护人须经法定程序证明)或儿童本人在本校学区范围内有房地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


  1、*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分区*治部关于*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组干[]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湛消[]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在坡头区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引进人才、华侨等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市、区有关优待*策执行。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基地搬迁户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市*府工作会议纪要([]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适龄残疾儿童,可向坡头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坡头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可安排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第三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坡头区居住证满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


  (四)第四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不满5年的,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在本校学区内,下同)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坡头区税务机关纳税)或在坡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均需满半年以上。


  (五)第五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乾塘镇圩镇有固定居所的适龄儿童。


  以上陈述范围外涉及的有争议生源,须经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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